张X与某建设公司签订《劳动协议书》后,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虽被认定为工伤且鉴定为玖级伤残,但公司却以张X系案外人雇佣、已支付2000元一次性处理完毕为由,拒绝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张X面对公司的强硬态度,缺乏专业法律知识和有效应对方法,陷入了维权困境。
2024年,在张X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时,韩虎伟律师介入此案。韩虎伟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中劳动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60%,有着丰富的相关办案经验。他深知此类案件中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责任承担、工资标准确定等是关键问题。韩虎伟没有被公司的主张所迷惑,决定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寻找突破点。
在程序策略上,韩虎伟律师熟悉工伤赔偿案件的举证规则和流程。面对公司主张工程转包、张X系案外人雇佣的说法,他迅速围绕关键要点组织证据。在紧张的诉讼准备时间内,他采取了精准的策略。比如在劳动关系认定上,提交《劳动协议书》原件,若按照普通代理思路,可能仅依赖工伤认定决定书,而忽略这份协议的重要性,韩律师却敏锐地将其作为核心证据,证明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工资标准,他依据《劳动协议书》约定主张月工资15000元,尽管公司否认协议真实性,但韩律师指出公司未能提供反驳证据,这一策略避免了因证据不足导致工资标准按较低水平认定的风险。
庭审中,公司提交《木工班组劳务承包合同》和微信聊天记录试图证明其主张。韩虎伟律师迅速有力反驳,指出分包合同与张X无关,2000元支付情况不符合九级伤残赔偿实际且无书面协议证明一次性了结。最终,神木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张X的诉求,判决公司支付各项费用242854元。
虽然本案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考虑到公司可能存在不主动履行判决的情况,韩虎伟律师告知张X,若公司未按判决支付赔偿款,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一安排为张X保留了进一步维权的途径,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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