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未成年女性(案发时未满18周岁),此前曾因轻微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此次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25年,家属找到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张飞勇律师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主攻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2025年成功办理三起不起诉案件,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有一定的处理经验。他深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接手此案后,第一反应就是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张飞勇律师熟悉刑事诉讼程序规则,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按照常规代理,可能只是简单地等待案件流程推进,但张飞勇律师没有这样做。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阅卷与分析,梳理当事人行为性质及社会危害性。在紧张的案件推进过程中,他采取了非常规策略,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强调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悔罪态度诚恳等情节。他还多次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进行沟通,争取从宽处理机会。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张飞勇律师指导当事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规定,定期汇报思想动态。这一过程中,他时刻关注着当事人的情况,确保其顺利通过考察。普通代理可能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就不再过多关注后续情况,但张飞勇律师全程跟进,体现了他对案件的负责和对当事人的关怀。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六个月考验期。考验期内当事人表现良好,无任何违规行为。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文书编号:婺检未刑不诉〔XXXX〕XX号),彻底终结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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