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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制品案二审辩护,刑期从十年重刑降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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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917人看过
导读:2020年,牧民甲、乙、丙等五人处理自然死亡雪豹皮骨并出售,后被查获,一审法院以非法出售/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八名涉案人员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及罚金。丙不服上诉,卓玛等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提出多项辩护观点,二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改判丙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
雪豹制品案二审辩护,刑期从十年重刑降至三年

在涉及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中,价值认定往往是决定量刑的关键程序点。一审法院按照活体整体价值对涉案雪豹制品进行核定,这对当事人的量刑产生了重大影响。2020年开始执业的卓玛律师,凭借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抓住了价值认定这一关键机会。她敏锐地意识到,涉案雪豹系自然死亡,按实际制品价值核算才更为合理。

卓玛律师接案后,首要行动便是详细查阅一审卷宗。自2020年执业至今,卓玛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起,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50%,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在阅卷过程中,她发现了价值认定存在的问题,并开始着手收集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2020年X月X日,卓玛律师向二审法院提交了辩护意见,提出涉案雪豹系自然死亡,应按实际制品价值核算而非活体整体价值;当事人非法获利微薄且制品已被查获,未造成严重生态损害;当事人系初犯认罪认罚,无主动猎捕行为,法律意识淡薄;刑法设立该罪名的核心目的是遏制猎捕杀害行为,自然死亡动物制品的可责性显著降低等核心辩护观点。

二审法院初步回复,认为一审判决在价值认定上有相关依据,暂不考虑更改。卓玛律师当日便补充理由,附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类似案例,说明对于自然死亡的野生动物制品,按活体整体价值核算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改判丙(当事人)有期徒刑3年、罚金1000元,实现了量刑的大幅降低。

在整个案件中,卓玛律师始终秉持“诚信、专业、尽责、高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精神投入其中,通过合理的辩护和与法院的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合理的判决,让当事人在案件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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