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025年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他提起公诉。这事儿可麻烦了,按照规定,如果信息使用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就得按5000条入罪的标准来。当事人甲在陈述用途时提到了“挂靠”,而挂靠资格证是违规违法的,所以他的使用用途不能算合法,他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5000条的入罪标准,构成了犯罪。
这时候,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赵律师在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专项辩护方面经验丰富。他前期努力争取不起诉,可因为涉案信息数量太多,没得到支持。
后期辩护时,赵律师把重点放在了“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这些有利情节上。他结合当事人甲的悔罪表现,跟法院据理力争。他指出,当事人有自首情节,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还认罪认罚,态度良好;而且没有获利,还及时删除了信息,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律师的辩护意见,考虑到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结合“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决定对其适用缓刑,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这样一来,当事人避免了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学到不少东西。首先,千万不能随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就算是为了企业经营,也要确保使用用途合法合规。其次,如果不小心涉及到这类案件,一定要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自首情节。最后,要积极悔罪,像及时删除信息、承认错误这些举动,都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这起案件中,当事人最终获得了缓刑的结果,避免了实刑对生活和工作的重大影响。赵骄虎律师自2011年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近200起刑事案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让他在这个案子里找准了关键突破口,聚焦有利情节进行辩护,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深厚的法学功底,比如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法学学士打下的基础,让他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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