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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案,助企业规避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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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7 · 1749人看过
专利专业律师 陈秋秀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641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10202311728454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072507965
代表案例:1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经办过交通事故、婚姻家庭、会员卡退费、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多类案件,有法律援助经验及多年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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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柯XX以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将台州市黄岩某家居用品厂、杭州某广告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杭州某广告有限公司委托陈秋秀律师应诉。陈秋秀律师精准应诉、高效协调,审理期间原告自愿撤诉,被告无需担责,有效规避诉讼风险。
代理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案,助企业规避侵权风险

原告的主张和证据若不能被有效反驳,被告极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2023年执业的陈秋秀律师凭借在公司法务领域积累的实务经验,抓住了精准分析证据和制定科学抗辩策略的机会,为被告的维权奠定了基础。

2024年8月12日,案件立案受理后,陈秋秀律师接案的首次行动便是全面梳理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关事实、原告主张及证据材料。陈秋秀自2018年至2023年深耕公司法务领域,在合同风险把控上有独特的敏感度,这些经验使她迅速精准分析出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并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应诉策略,为被告构建了坚实的抗辩防线。

庭审前,陈秋秀律师积极与原告沟通,明确提出被告不构成侵权的抗辩意见。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相关规定,指出原告的证据未能充分证明被告的产品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构成实质性相似。原告初步回应称会进一步核实证据。陈秋秀律师补充理由,详细对比了被告产品与原告专利的设计特征,强调两者在关键部位存在明显差异。经过沟通,原告对自身证据的充分性产生了动摇。

庭审中,陈秋秀律师再次清晰阐述被告的抗辩意见及法律依据,引导各方理性看待争议。她结合相关的司法判例,说明类似情况下不构成侵权的判定标准。法院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

庭审后,陈秋秀律师继续与原告、法院及另一被告沟通协调。她向原告表明,若继续诉讼,其证据可能无法支持其主张,且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最终,原告权衡利弊后,自愿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在本案审理期间自愿提出撤诉申请,该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符合对自身诉权的合理处分原则,依法应予准许。法院最终作出裁定:准许原告柯XX撤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自行负担。

案件结案后,陈秋秀律师结合本案焦点,为委托人提供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关合规提示,针对企业经营中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给出专业建议,帮助委托人完善风险防控体系,规避后续类似诉讼纠纷。陈秋秀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委托人的诉讼成本与声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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