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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案:律师助患方获百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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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6 · 1043人看过
导读:近年来,医疗损害纠纷呈上升趋势,医患矛盾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众多此类案件中,患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维权之路困难重重。今天要讲述的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患者家属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获得高额赔偿,背后的维权过程值得深入探究。
医疗损害案:律师助患方获百万赔偿

医疗纠纷频发的当下,患者及其家属在面对医疗损害时,往往不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患者B的遭遇便是一个典型例子。2021年12月24日,患者B因腹胀在当地医院检查发现肝大、腹腔积液。随后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8日,到哈尔滨某医院住院治疗10天,入院时诊断为肝损伤,出院时诊断为急性肝功能衰竭、门静脉海绵样变等。出院后,患者辗转多家医院求治,但因病情严重已无法进行肝移植,最终于2022年1月13日在家中死亡。

患方认为院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诸多过错,如未及时排查肝炎病毒、未及时进行腹部血管成像检查导致延误发现门静脉海绵样变、未采用人工肝或肝移植等治疗措施、病历记载前后矛盾且涉嫌伪造医患沟通记录等。与院方协商赔偿未果后,患方委托齐齐哈尔姚凤东律师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存在诸多难点。一方面,患者未行尸检,死因难以明确,增加了证明院方过错与死亡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难度;另一方面,患者先后在多家医院就诊,证据分散且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应对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姚律师首先全面梳理跨省就诊证据。患者先后在哈尔滨、北京四家医院就诊,律师系统整理了各阶段病历、费用票据、诊断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以此证明院方延误治疗导致病情恶化及错过肝移植时机。同时,律师及时申请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认定院方存在多项过错、原因力为同等原因,为索赔奠定了核心依据。

然而,诉讼过程并非一帆风顺。院方提出诸多抗辩理由,其中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认定成为核心争议焦点之一。院方主张患者父母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农田出租即不属于“无其他生活来源”。针对这一抗辩,姚律师充分运用村委会、镇政府证明及病历材料,说服法院认定患者父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并正确计算生活费,避免了大额赔偿被剔除。

精神抚慰金方面,院方主张按责任比例折减,但律师成功争取法院未按50%折减精神抚慰金,而是全额支持5万元,体现了对生命权侵害严重性的有力主张。一审判决后,院方上诉请求改判不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及按50%比例计算精神抚慰金。姚律师在二审中提交详细答辩意见,援引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成功维持一审判决,特别是保住了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抚慰金全额。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院方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41,919.5元,同时院方承担案件受理费14,203元。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9,575元由院方负担。

对于普通人来说,在遇到医疗损害纠纷时,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病历、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最重要的是,要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全面梳理证据,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这起案件中,姚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为痛失独子的老年父母争取到104万余元赔偿,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医疗损害纠纷中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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