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案件中,用人单位不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劳动者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并不少见。20XX年X月,张X受XX公司劳务派遣,在XX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从事电工工作时,不慎从脚手架摔落受伤。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九级伤残。然而,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张X多次与对方协商均未达成一致,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在这种困境下,张X委托了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代理此案,维护自身工伤赔偿权益。
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其中成功办理工伤赔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接案后,戴丽萍律师凭借对工伤赔偿领域证据的高度敏感,首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她深知在工伤赔偿案件中,证据是维权的关键。结合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等关键依据,戴丽萍律师明确了工伤赔偿的法定项目与具体金额。同时,她精准援引《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完成各项赔偿费用的专业核算。这一系列专业的操作,为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当事人法定权益不被缩减。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戴丽萍律师考虑到张X希望快速结案的实际需求,积极推动仲裁调解程序。在仲裁庭组织下,她与用人单位开展多轮沟通,厘清各方法律责任。戴丽萍律师明白,调解既能避免冗长的诉讼流程,大幅缩短维权周期,减少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又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经过不懈努力,20XX年X月,在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配合张X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108000余元;另自行向张X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6000元。张X最终获赔总额超16万元,双方就此了结所有劳动争议。
此外,戴丽萍律师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付款时间与违约责任,从法律层面强化协议的执行保障,避免后续出现履行纠纷,确保当事人赔偿款顺利兑现。在整个办案过程中,戴丽萍律师还充分关注当事人的实际处境,在法律维权的同时,兼顾其身心状态,避免长时间维权带来的二次负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人文关怀的统一。
戴丽萍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张X争取到了满意的赔偿,充分展现了她在工伤赔偿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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