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先生原本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他是公安消防大队的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然而,2017年,他的生活发生了巨大转变。公诉机关指控,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曹先生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消防业务检查、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涉及九起受贿事实。曹先生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7年2月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依法逮捕,羁押于看守所。此时的他,面临着严峻的法律后果,整个人陷入了绝望。
就在曹先生和家人不知所措时,朋友给他们推荐了曲延波律师。听说曲律师是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办理过很多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曹先生一家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委托曲律师为曹先生辩护。
曲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展开了细致的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公诉机关指控曹先生的受贿金额巨大,证据看似确凿,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案子。但曲律师没有退缩,他深入分析案件,寻找对曹先生有利的情节。
曲律师提出了核心辩护意见。首先,他指出曹先生的行为构成自首。原来,本案是侦查机关办案中发现的,曹先生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其次,曹先生系初犯、偶犯,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最后,曹先生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主动挽回涉案损失。
法院经审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曹先生受贿66.0622万元的犯罪事实予以确认,但也认可了曲律师提出的有利情节。最终,法院结合曹先生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曹先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曹先生犯罪所得25万元予以追缴;对曹先生剩余犯罪所得41.0622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告诉咱们,在刑事案件中,一定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这样在量刑时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另外,如果符合自首条件,一定要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这对自己非常有利。还有就是要尽早委托专业的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案件,找出有利的情节,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面临严重的指控,只要积极应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还是有可能争取到相对较轻的处罚。本文案例由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曲延波律师提供素材,这位专注刑事辩护多年的律师,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情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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