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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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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6245人看过
导读: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等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对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根据具体情节规定从五年直到死刑,对于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可从轻减轻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

首先要认定是否是组织卖淫罪,看:

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

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有些饭店、酒店等服务人员卖淫,其负责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

3、组织卖淫的犯罪对象是“他人”,不是指一个人,而是指多人。

如果是组织卖淫罪,可以从社会危害性,是否初犯,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理。

组织卖淫,其实在每一个城市都是存在的,他们利用一些商店,比如KTV等进行合法的交易,但是私底下,却有着不法的勾当,主要就是为了谋取其中的暴利,组织卖淫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有组织未满十四周岁的卖淫的,可以处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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