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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时间限制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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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45641人看过
导读:职工在工伤鉴定完成以后就必须要辞职的想法是错误的,所以自然也不存在着所谓的时间上的限制,甚至不排除整个工伤赔偿全部都履行完毕了以后,职工再回到原来的用人单位上班的,只要能够胜任工作并且公司也愿意接纳的话,并非职工遇到工伤以后就必须要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时间限制是多久

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时间限制是多久?

没有时间限制,什么时候解除劳动关系都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是工伤职工的法定权利。

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拿到后,劳动者就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走正常的离职程序,直接要求单位支付相关工伤赔偿即可。

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国家并没有对工伤鉴定后的辞职限制作出规定,也就是职工自己可以随时随地的就提出辞职,但是公司这一方面肯定就没有单独的权利去辞退那些遇到工伤的职工了,否则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自己产生了想要离职的这种想法以后,在工伤鉴定结论书拿到手中了以后就可以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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