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公诉机关甘肃省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X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李X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辩护人。2024年10月至2025年6月期间,李X虚构认识律师能帮老年被害人追回欠款的事实,多次骗取被害人38950元用于个人还债及日常花销。案发后,李X家属代为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李X也自愿认罪认罚。
办案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对李X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诈骗罪向陇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朱红亮律师作为辩护人到庭。她当庭指出李X具有如实供述、退赔获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李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一部。法院认为李X构成诈骗罪,但因其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获谅解可从轻处罚。不过因诈骗老年人财物应酌情从严惩处,未采纳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采纳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朱红亮律师提出的从轻处罚意见符合事实与法律,得到了法院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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