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而有孩子的家庭,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成了重中之重。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会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产生分歧和矛盾,不知道该如何妥善处理。究竟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该归谁,抚养费又该怎么给,这些都是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离婚后孩子抚养的相关问题。
一、抚养权的归属原则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时,主要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比如小李和小张离婚,他们的孩子才一岁,这种情况下,孩子大概率会判给母亲小张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孩子已经十岁,表达了想跟父亲一起生活的意愿,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想法。
二、抚养费的确定方式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例如小王月收入5000元,他可能每月要支付1000-1500元的抚养费。
三、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如果出现一些法定情形,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比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比如小赵离婚后获得了孩子抚养权,但后来小赵患了重病无法照顾孩子,这时孩子的母亲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四、探视权的保障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双方可以协商每周探望一次,每次一天。如果一方拒绝另一方探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自己的探视权。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处理好后,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新的状况,比如孩子突发重大疾病需要高额医疗费用,抚养费是否需要增加;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兴趣爱好培养费用增加,双方又该如何分担等。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孩子抚养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和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