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阴云笼罩
2018年10月,甲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AXX在相关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将矿山承包给无资质的BXX。BXX又雇佣无矿山经营管理资质的C某、D某管理矿山。2019年4月12日0时30分,矿山黄花冲锡矿厂PDA2号坑道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两名作业工人当场死亡。经调查,这是一起因企业无证非法开采、违法转包等多种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随后,AXX、BXX、C某、D某均被刑事拘留并逮捕。
律师临危受命
杨子圆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被告人C某的辩护人。她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材料,详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多次会见C某,充分了解案件细节及当事人的供述与辩解,为庭审做足准备。
庭审激烈交锋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检察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四人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四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杨子圆律师针对C某的涉案情节,结合事实与法律规定,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她指出C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积极参与赔偿协商,已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且本案系过失犯罪,C某无前科劣迹,主观恶性小,无再犯罪危险。同时,她与公诉人、法庭就相关证据充分质证与辩论,全力维护C某的合法诉讼权利。
判决尘埃落定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本案事实与证据,采纳了杨子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AXX、BXX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C某、D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生效。杨子圆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C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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