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不利局面
20XX年X月,程某等8人购买长沙某小区商品房。受长沙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房屋网签限价,而他们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约定实际成交价格高于网签备案价格,平均每户差价约1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认购协议约定的实际成交价格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网签备案价格和房地产调控政策属地方性政策,不能作为认定协议是否有效的依据,程某等8人一审败诉。
刘小林律师2007年开始执业,现是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等,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千件。面对一审不利判决,他没有放弃。
二审逆转乾坤
刘小林律师收到一审判决后,重新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他积极主张协议中户主应有的权利。他深入研究房地产调控政策,指出该政策是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的公共政策意义。开发商以高于网签备案价格的方式交易,违反了调控政策的初衷,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他的独特辩护思路和充分的论证受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可。最终,二审改判支持了程某等8人的诉讼请求,由开发商将超出网签备案价格的款项退还给程某等8人,成功实现了逆境翻盘。这一案件不仅为程某等8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刘小林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为当事人负责的执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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