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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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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6329人看过
导读: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上交后由上级领导审批。
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

众所周知,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园丁”人群,每天都会面临高强度的行业压力。日常的工作中难免会遇到身体不适的情况,那么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吗?下面有小编来为大家进行解答。

一、教师在办理长期病假申请时需要哪些手续?

在办理长期病假休息时,需要上交县级以上(含)的医院病情诊断手续,病假申请书,由所在单位学校进行档案的保管和处理。

二、教师长期病假的疾病诊治费用如何计算?

教师休病假也是按国家规定办理的,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3、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4、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教师病假申请书具体书写格式

教育局领导:

我是××学校的教师,最近,因为感到(描述病情),后到××医院检查,诊断患有××病,医嘱全休一个月,特申请病假一月,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申请日期:

综上所述,在办理疾病救治费用报销的时候,教师长期病假的申请书办理疾病救治费需要上交,上交后由上级领导审批。同时,疾病的诊治费用具体报销额度需要视其在职年限的长短而定。通过小编的讲解,相信大家有了更为星系的认识。小编也希望各位辛勤的园丁,珍重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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