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起始情况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法律行业崭露头角,执业证号为13502201810041043,现任职于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其服务地区以福建厦门为核心,主要覆盖湖里区和XX区,联系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海上世界1号楼503-504。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王伟栋律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秉持着“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始终将委托人利益放在首位。
处理房屋租赁案
在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中,承租人租期到期后,因承租期间基本处于疫情,从事餐饮行业且前期装修投入大,若搬离将损失惨重,故而拒绝搬离。出租人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并诉至法院要求承租人搬离,同时以月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和违约金。王伟栋律师作为承租人的代理律师,鉴于承租人暂时不能搬离且欲寻其他方式营业,还想与出租人沟通续租,便提起管辖权异议以延长诉讼时间。之后向法庭提供说明,表示愿意双方搁置争议,在出租人恢复供水供电后仍按原租金标准支付,待判决后按判决履行,以减少双方损失。
应对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出租人是否有权按照月租金标准要求承租人支付房屋占用费和违约金。王伟栋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和周全的诉讼策略,积极应对这一焦点问题。他通过合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沟通,向法庭阐述了承租人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在与出租人的沟通中,明确了解到出租人既不同意续租也不同意恢复供水供电。这一系列的工作为后续的判决结果奠定了基础,展现了王伟栋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时的专业能力和应变能力。
案件最终结果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承租人搬离承租房屋,并按照月租金的50%的标准支付占用费自合同解除之日至实际搬离之日止,未支持出租人违约金的诉求。这一结果对于承租人来说是较为理想的,在使用案涉房屋期间,仅需按照一半租金支付,变相挽回了前期的装修损失。此案件充分体现了王伟栋律师在诉讼中的娴熟庭审技巧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也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在诉讼中不放弃抗辩权利的重要性,有些损失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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