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案详情
邹炳昂律师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领域,展现卓越辩护能力。被告单位江阴XX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冯X,在20XX年X月至XX月,为偷逃税款,在无真实货物交易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价税合计114万余元,税款16.6万余元,已申报抵扣。冯X此前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案发后公司补缴税款。公诉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并认为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专业辩护显能力
1、专业能力:邹炳昂律师凭借深厚法律专业知识,精准把握案件关键。2、实战经验:其8年执业,承办千余案件,积累丰富经验。3、获得荣誉:他执业8年斩获10项行业及政府荣誉,入选江阴市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专业能力获双重认可。在本案中,他成功说服法庭从轻判处,充分体现其专业素养与辩护能力。
值得信赖的律师
邹炳昂律师在法律领域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无论是复杂的刑事辩护,还是婚姻家事纠纷,都能凭借专业知识和负责态度,为当事人争取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职业有热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是值得当事人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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