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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合作协议纠纷庭审:证据审查定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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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272人看过
导读:随着庭审实质化改革推进,淮安市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张居宽律师,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等业务领域有着丰富实践。在证据收集、质证、采信环节,他注重结合转账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如在一起投资合作协议纠纷中,通过对各方证据的审查,助力法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明确各方责任。

背景资质:多元身份铸就专业实力

张居宽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中共党员。他拥有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4年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2009年正式执业。他还是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嘉奖。从200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2022年起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案件全部胜诉

证据审查实务:应对瑕疵与审查鉴定意见

在原告与三被告因《投资合作协议》引发的纠纷中,证据审查至关重要。各方提交的证据存在多种情况,三被告分别提出不同抗辩理由,如与原告无合同关系、案涉款项实为借款且本金金额不符、相关行为属职务行为保证责任已过期限等。张居宽作为被告刘X的代理律师,需对这些证据进行细致审查。法院围绕案涉协议性质、合同相对方、本金及利息数额、相关费用承担等争议焦点,对各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审查,结合转账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来认定案件事实,以应对证据可能存在的瑕疵。

典型案例客观陈述:投资合作纠纷庭审全貌

法院于2025年3月17日立案受理此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原告称已按协议出资50万元,被告仅支付部分投资回报款,剩余款项未按约支付,诉请三被告支付剩余投资回报款2万元、归还投资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同时支付律师费1万元和保函费1000元。三被告则分别提出不同抗辩。经过审理,法院结合证据作出判决,被告刘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238862.88元及利息(以238862.88元为基数,自2023年11月18日起按年利率14.2%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1万元、保函费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与被告刘X按比例分担。

事实认定还原:证据支撑下的真相呈现

在这起案件中,法院通过对各方提交的转账记录、合同文本等证据的审查,还原了案件事实。明确了被告刘X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原告部分诉求未得到支持的原因。证据成为认定事实的关键,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判断,法院准确地确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得案件的处理更加公正合理。

实践价值:专业服务助力企业与司法公正

张居宽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相结合,能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在这起投资合作协议纠纷案件中,他通过有效的代理工作,维护了被告刘X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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