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什么时候开始起效
工伤保险一般自用工之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未办理工伤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保险生效时间有何规定
工伤保险生效时间依据参保情况而定。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自缴费次日起生效,职工在此之后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新成立用人单位,自其取得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的,缴费次日起工伤保险生效。
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新招录职工,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费用的,缴费次日起生效。若未及时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工伤保险生效前受伤能否获赔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生效前受伤不能获赔。工伤保险遵循“权责一致”原则,只有在保险生效期间内发生的工伤事故,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范围。
不过,若用人单位已按规定申报工伤登记,只是因社保经办机构等客观原因导致工伤保险未即时生效,且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规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员工在此期间受伤,相关工伤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当我们清楚了工伤保险一般自用工之日起生效以及相关登记、认定申请等规定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认定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不同伤残等级会有怎样不同的赔偿待遇等。另外,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该如何索赔也是常见疑惑。如果你在工伤保险相关问题上,像生效时间、认定申请期限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实际遇到的状况,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为你细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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