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刘振宇律师自2019年起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开封。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5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包括诉讼,也涉及非诉业务。
聚众斗殴案代理
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X聚众斗殴二审判决”案中,原公诉机关为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为李X。争议焦点在于是否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是否为主犯以及量刑是否过重。刘振宇律师作为被告李X的代理人,对李X犯聚众斗殴罪不持异议,但提出原判认定李X持械聚众斗殴的事实不清。他仔细分析案情,通过梳理侦查阶段李X的供述、现场监控视频、多名证人证言及同案犯供述等证据,发现李X和李X就李X驾车冲撞对方人员的行为不存在共谋或意思联络,且李X驾车冲撞事发突然,在案证据无法认定李X存在持械的共同犯罪故意。
案件逆转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振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法院认定李X具有持械聚众斗殴情节不当,导致量刑有误,依法予以纠正。撤销了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的原判,重新对李X进行量刑,体现了刘振宇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精准的专业判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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