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车撞了以后,误工费赔偿怎么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致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用人单位误工证明等证实收入减少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主张误工费赔偿需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诊断证明、休假证明、收入证明等,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被车撞后,误工费赔偿计算有啥法律依据
误工费赔偿计算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计算方式。
若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需提供收入证明、误工期间收入减少证明等。无固定收入且能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被车撞后,护理费赔偿计算的法律依据是啥?
护理费赔偿计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护理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明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当我们探讨被车撞了以后,误工费赔偿怎么计算时,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误工时间的确定依据,一般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若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另外,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若您对这些计算细节、证据收集或者赔偿协商过程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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