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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虚开增值税发票,律师精准辩护实现不起诉翻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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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8 · 1659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张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形势对其极为不利。律师姜凯文抓住张某自首、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从法律层面精准辩护,最终让检察院决定对张某不起诉,成功实现翻盘。
被控虚开增值税发票,律师精准辩护实现不起诉翻盘

精准把握法律脉搏的辩护高手

姜凯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犹如一位精准的猎手,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他承办了大量国内及涉外疑难案件,在刑事辩护与争议解决两大核心领域展现出卓越的战略洞察力和精湛的诉讼技巧。

虚开税票案的艰难开局

在张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中,案件事实看似清晰。张某作为东营市A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在2018年5至8月期间,与蔡某合谋采取“票货分离”方式,以公司名义购买成品油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无实际购油情况下获取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2022年5月张某虽退缴了违法所得,但仍被凯里市公安局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审查起诉,形势对张某十分不利。

以智取胜的辩护策略

姜凯文律师介入此案后,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敏锐地捕捉到张某具有自首、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且张某自愿认罪认罚。姜律师以此为突破口,从法律层面进行精准辩护。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强调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为张某争取不起诉的结果。

经过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检察院最终采纳了姜凯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张某虽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行为,但具有从轻情节,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这一结果不仅让张某摆脱了刑事处罚,也再次彰显了姜凯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以智取胜的高超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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