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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离婚冷静期,多久可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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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7 · 1456人看过
导读:离婚冷静期届满后,若未在规定的30天内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想再次申请离婚,随时可以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起。但需注意,每次申请离婚都要重新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过完离婚冷静期,多久可再次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不少想离婚的夫妻要面对的一个阶段。很多人在冷静期后放弃了离婚,但也有一些人依旧坚定地想结束婚姻关系。有人就会问了,过完离婚冷静期,要是没办成离婚,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呢?这个问题对于那些在离婚边缘徘徊,或者已经下定决心要分开的人来说,可是相当关键的。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基本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要是双方都没撤回,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内又没一起去领离婚证,那也会被视为撤回申请。

二、再次申请离婚的时间

法律并没有对过完离婚冷静期后再次申请离婚的时间作出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在冷静期结束后,无论因为什么原因没办成离婚,只要双方达成一致,随时都能再次申请。不过呢,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会按照正常的离婚登记流程来处理新的申请。比如,老张和老王在第一次申请离婚时,冷静期过了没去领离婚证,之后两人又想好了要离婚,他们随时可以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三、再次申请的流程

再次申请离婚和第一次申请的流程基本一样。双方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进入新的离婚冷静期。

四、再次申请的注意事项

再次申请时,要确保双方对于离婚的各项事宜都已经协商好,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之前的离婚协议在某些方面需要调整,要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比如,上次申请离婚时,对于房产分割没有达成一致,再次申请前,双方要重新协商并在新协议中明确。

过完离婚冷静期再次申请离婚后,还可能会遇到一些状况,比如在新的冷静期内一方又反悔了,或者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又出现了新的争议。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如何处理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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