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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铜陵建设工程审计违约金纠纷:律师多维度专业应对化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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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573人看过
导读: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陈明祥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承办数百案件,持有三级律师、税务师、经济师等证书。在铜陵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违约金纠纷中,其凭借多维度专业能力,为被告代理,最终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安徽铜陵建设工程审计违约金纠纷:律师多维度专业应对化解难题

一、律师背景与专业资质

陈明祥是安徽众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铜陵市律师协会会员,2019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407201910126293。他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不仅如此,他还持有三级律师证书、税务师证书、经济师证书(财政税收方向),能从法律、财税、经济多维度为客户提供精准解决方案。

二、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在安徽省铜陵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违约金纠纷案件中,原告为铜陵某投资有限公司,被告是铜陵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陈明祥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原、被告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决算审计核减额超报审额5%的,承包方需支付核减额等额违约金并承担全部审计费。原告以被告报审结算核减比例超标为由,诉请被告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

三、律师办案经过

陈明祥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施工合同、审计报告、工程结算报审及审定资料等核心证据。在庭审中,他重点论证了案涉违约金条款过于严苛、显失公平。同时指出被告不存在故意高估冒算行为,案涉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并提出违约金约定过高应依法调整的代理意见。

四、案件结果与裁判理由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承担审计费的全部诉讼请求。裁判理由为案涉违约金条款对承包方过于严苛、显失公平,被告报审金额未超出最终审定金额5%,不构成故意高估冒算,扣除工程款无依据。

陈明祥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功底、多元的专业资质和严谨的执业态度,在这起建设工程审计违约金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展现了其在相关法律领域的实务能力。将继续深耕“法+税”融合领域,为铜陵及周边地区的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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