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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强奸罪到侮辱罪:程序性辩护捍卫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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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896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司法领域,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的李学清律师,凭借深厚的法理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一起罪名变更案件中成功运用程序性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审判的机会。
从强奸罪到侮辱罪:程序性辩护捍卫司法公正

资深刑事辩护专家李学清

李学清律师从事刑事实务工作三十余年,执业10余年,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他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担任鹤庆县、宾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还在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担任兼职教授。他熟知刑事程序各阶段关键节点,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定位核心要点,以实战沉淀的博弈智慧优化辩护策略。其团队构建了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协同高效,为案件提供全方位支持。

强奸罪指控变更引发的程序争议

本案中,公诉机关最初以强奸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不服再次上诉。

程序性辩护推动正义回归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本案虽未涉及复杂实体问题,但成为程序性辩护的经典范例。李学清律师团队精准把握“程序底线”,确保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辩护权和辩论机会;精准引用司法解释,直击程序硬伤;以程序促实体公正,为当事人争取到重新审理、甚至无罪的关键机会。这充分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彰显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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