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刑事辩护
孔伟律师自2015年起执业,至今已有12年,在多领域有丰富经验,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执业以来,他承办刑事案件100余件,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他的主要客户涵盖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既涉及诉讼也包括非诉业务。
在李XX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被告人李XX从2023年4月至案发,通过网络对外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被害人毕XX服用后身体不适,且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公诉机关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孔伟作为李XX的辩护人,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销售产品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从轻处罚情节,并建议适用缓刑。虽然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判处缓刑,但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最终李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重大案件辩护
在王X故意杀人罪一案中,曲阜市的王X因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同村村民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王X携带砍刀到宋XX家欲报复,与宋XX发生争执并多次砍向宋XX,致宋XX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王X无法继续实施伤害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宋XX多处构成轻伤。2025年5月22日0时许,王X到派出所投案。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王X提起公诉。
孔伟作为王X的辩护人,提出王X存在多种从轻、减轻情节:主动归案,具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案发前遵纪守法,对所在村居无不良影响,符合判处缓刑的条件。法院最终认定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其犯罪未遂、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结合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对王X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孔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论是面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这样的案件,还是故意杀人罪这样的重大案件,他都能深入分析案情,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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