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七千万虚开大案,被冒名“实际控制人”二审发回重审

七千万虚开大案,被冒名“实际控制人”二审发回重审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5 · 203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常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律所: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40120171125944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34648676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20XX年郭X设四家公司虚开发票,20XX年让李X签证明成“实际控制人”。案发后李X被抓,一审获刑15年。常洁律师二审辩护,确定核心辩点,法院采纳意见发回重审并并案审理。

李X他因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超七千余万元的四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而此刻,常洁律师目光坚定,准备为他在二审中力挽狂澜。

案件迷雾

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现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等。她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此次接手李X案,她深知责任重大。2016年郭X设立四家公司专门虚开发票,20XX年因李X拖欠款项,让其签署证明成为“实际控制人”。案发后,李X被公安机关以实际控制人身份抓获,一审被重判。

精准辩护

接受委托后,常洁律师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她抽丝剥茧,查明核心事实:李X虽签署证明,但案涉四家公司实际由郭X掌控,虚开行为均是郭X指使会计张X实施。基于此,常洁律师确定两大核心辩点:一是李X并非实际控制人,不应承担主责;二是郭X、张X是主犯,应并案审理以查清全案。在法庭上,常洁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对证据和事实进行了深入剖析。

终获转机

二审法院经审理,高度认可常洁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案件发回后,一审法院依法将李X案与郭X、张X所涉虚开案件并案审理。

网站地图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