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九年:潘鹏飞自2017年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近九年,在江苏常州这片土地上,他以专业和执着,为众多当事人撑起了法律的保护伞。他是北京市盈科(常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凭借着对刑事辩护的热爱与钻研,在这一领域深耕细作,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无罪辩护成功案例:在潘鹏飞的众多成功案例中,无罪辩护的案件尤为引人注目。例如张某某涉嫌诈骗案,他介入后,通过细致梳理证据链,清晰地论证出当事人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目的,且未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最终成功说服公安机关,案件得以撤销。沈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他针对涉案技术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进行深入剖析,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成功说服办案机关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杨某某涉嫌跨境诈骗案,面对复杂的跨境案件,他准确界定当事人角色,证明其主观上对诈骗行为不知情,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王某某、韩某某、曾某某涉嫌盗窃案,他分别针对案件中的证据瑕疵和情节显著轻微进行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吕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案,他精准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界限,通过有力沟通,促使办案机关将案件性质由刑事案件变更为行政(治安)案件处理,避免了当事人的牢狱之灾。
检察院不予批捕成功案例:在审查逮捕阶段,潘鹏飞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办理了多起检察院不予批捕的案件。包括张某某(诈骗)、吴某(非吸)、文某(诈骗)等众多案件。他通过提交详实的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进行有效沟通,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论证,成功说服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为当事人争取到宝贵的取保候审机会,为其后续获得从轻处理奠定了基础。
有效辩护及轻判/缓刑案例:在樊某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法定刑为五年有期徒刑,潘鹏飞通过精准辩护,促使法院认可当事人具有诸多从宽情节,最终实现实报实销,当庭释放。刘某某污染环境案,他深入挖掘自首、从犯、积极修复环境等情节,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使其免于监禁。杨某涉黑涉恶寻衅滋事案,在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中,他精准剥离与当事人无关的罪责,最终法院判决较原量刑意见减少两年。周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他针对信息条数、违法所得数额进行精准辩护,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温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他准确把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要件及量刑情节,成功将原量刑意见减少一年。王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刘某诈骗案、孙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通过庭前有效沟通及庭审中的有力辩护,均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坚守执业理念:潘鹏飞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穷尽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他专注于刑事辩护,精于从细微处发现辩点,善于与办案机关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力争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他的办公地址位于常州市天宁区龙沧路16号金融商务广场5号楼18-19楼,在这里,他继续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刑事辩护事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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