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7484人看过
导读:当事人共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3.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有权申请复议一次。4. 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有当事人才能进行,当事人是刑事诉讼的参与主体,刑事诉讼法是我国主要法律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明文的条文对当事人的范围做出了规定,包括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受害人等。那么,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下面我们透过本文做个具体了解。

一、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哪些?

1、被害人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通常指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除了享有一些为其他当事人所共有的诉讼权利外,还享有一些特有的诉讼权利:

(1)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

(2)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报案或者控告,要求有关机关立案;

(3)对于公安机关不立案的,有权获知原因,并可申请复议;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由后者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并予以纠正;

2、自诉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自诉人承担控诉职能。自诉人的主要诉讼权利有: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

(2)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3)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

(4)接受调解(特定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按其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两种。防御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销其控诉效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救济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一专门机关予以审查并作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享有的防御性权利主要有:

(1)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自行或在辩护人协助下获得辩护;有权在法定条件下获得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的法律帮助;有权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也有权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3)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4)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

二、刑诉法中当事人包括哪些?

1、公诉案件

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自诉案件

自诉人、被告人。

3、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当事人的类别,根据地位不同,刑诉法中当事人的权利有明显区别。对于被害人来说,有权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有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而作为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辩护、申请取保候审、申请法律援助等。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刑事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