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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200万合同诈骗案,律师如何帮当事人无罪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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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510人看过
金融诈骗辩护专业律师 李鉴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任
律所: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1620091077043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81271663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于名校法律系,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在公安机关刑事办案部门工作多年并担任部门领导职务,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与深厚的人脉资源。善于发现刑事案件的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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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有朋友问我,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纠纷,一不小心会不会就被认定成合同诈骗呢?其实这类刑民交叉的案件,一不小心就容易搞错。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看看在面对这种复杂情况时,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成功辩护的。
涉案200万合同诈骗案,律师如何帮当事人无罪不起诉?

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李鉴春律师代理。李鉴春律师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经验。他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是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是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张某签了《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让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到11月,张某以工地需要为由,向该公司租了脚手架设备。可他把这批设备用到了其他工地,或者归还了之前欠其他公司的设备,没用到约定的工程上。到案发时,没用于约定工程的设备价值约200余万元。后来张某离开工地,走的时候既没清点场地设备,也没说部分设备已经用在别处了。

公司就以合同诈骗罪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对张某采取了强制措施,之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做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调取相关合同和记录,还原了设备租赁、使用和转移的过程。其次,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他虽没把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在搞工程经营,设备都用在了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上,没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没清点告知也不是典型的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再次,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纠纷。最后,及时提交专业意见,附上相关证据线索。

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决定不起诉。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分清刑民边界: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要先判断是民事违约还是刑事犯罪,不能轻易把民事纠纷当成刑事犯罪。

注重主观意图分析: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主观故意很重要。可以通过行为模式、财物去向等间接证据来分析。

及时寻求专业帮助:遇到类似案件,要尽快找专业律师介入,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专业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专业律师的介入能起到关键作用。李鉴春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无罪不起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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