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学科背景的民商法律师
杨友良律师是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让他既有严谨的法律逻辑,又有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为处理民商事争议奠定了深厚理论根基。自2019年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领域。
股权奖金引发的劳动争议
程某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近15年,2022年1月25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程某称,根据公司《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2020年7月他获得的成就共享奖金,50%以现金发放,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但公司在他离职后,扣留了用于购买股权的60.7万奖金,且未对理财收益结算。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公司告上法庭。
庭审攻防战
庭审中,公司辩称程某签署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已确认各项权益得到保障,不应再主张奖金等权益。公司还称,即便存在该笔款项,也无法律和制度规定应返还。对于延迟发放的奖金,公司认为有权根据经营情况调整,且无需支付利息;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杨友良律师协助程某提供了一系列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激励制度、工资薪金截图等,以证明奖金的存在和公司的违规行为。公司对部分证据提出异议,但杨友良律师据理力争。他指出,协议书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及衍生事项不包括程某的诉请,该奖金原本就属于程某,与解除劳动关系无关;公司利用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规避责任,协议应属无效。对于公司称项目亏损应扣除奖金,杨友良律师指出应一项目一计算,且公司未举证实际亏损情况。
胜诉结果
法院最终认为,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未为程某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万元。对于程某主张的资金占用利息和理财收益,因证据不足和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未予支持。杨友良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为程某追回了股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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