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处理近百件案件。此次在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他充分展现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强大力量。
理论指引:恶意串通规则的运用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杨福律师深入研究该法条,将其作为核心理论依据。在本案中,原告对被告夏某享有450万元债权,而夏某在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联合妻子和妹妹签订《抵押设立协议》,明显存在逃废债嫌疑。杨福律师以此为切入点,从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出发,分析三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细节剖析:揭示虚假借贷关系
杨福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被告夏某与妹妹夏某某称存在真实借款关系,但诸多细节却漏洞百出。夏某某离婚协议中明确结欠夏某28万元,与《抵债协议》显示的上百万元欠款相互矛盾;所谓借款长达18年,从未出具借条,从未偿还利息,不符合常理;早年借款现金交付且存款地点与借款地点相隔甚远,唯一转账的20万元,夏某某银行卡交易对手多不认识,该卡是否由其本人使用存疑。杨福律师通过对这些细节的分析,有力地证明了夏某与夏某某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从而进一步论证了三被告的恶意串通行为。
说服司法:理论与证据的结合
杨福律师将法学理论与案件证据紧密结合,向司法机关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他引用恶意串通的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中的各种不合理之处,使司法机关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三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的观点,判决三被告之间的相关协议无效,为原告清除了450万元债权执行障碍。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杨福律师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