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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理论之钥,解虚假诉讼之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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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099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杨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91015353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69895105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后从事过其他工作,社会经验丰富,比较有耐心、有毅力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执业后,办理过普通刑事辩护案件、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擅长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办案经验给当事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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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中,《民法典》关于恶意串通的规定至关重要。杨福律师凭借法学理论,精准剖析案件,为客户击破“亲兄妹18年借款”虚假诉讼,清除450万元债权执行障碍。
以理论之钥,解虚假诉讼之锁

杨福律师自2019年执业以来,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处理近百件案件。此次在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中,他充分展现了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强大力量。

理论指引:恶意串通规则的运用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杨福律师深入研究该法条,将其作为核心理论依据。在本案中,原告对被告夏某享有450万元债权,而夏某在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联合妻子和妹妹签订《抵押设立协议》,明显存在逃废债嫌疑。杨福律师以此为切入点,从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出发,分析三被告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细节剖析:揭示虚假借贷关系

杨福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被告夏某与妹妹夏某某称存在真实借款关系,但诸多细节却漏洞百出。夏某某离婚协议中明确结欠夏某28万元,与《抵债协议》显示的上百万元欠款相互矛盾;所谓借款长达18年,从未出具借条,从未偿还利息,不符合常理;早年借款现金交付且存款地点与借款地点相隔甚远,唯一转账的20万元,夏某某银行卡交易对手多不认识,该卡是否由其本人使用存疑。杨福律师通过对这些细节的分析,有力地证明了夏某与夏某某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从而进一步论证了三被告的恶意串通行为。

说服司法:理论与证据的结合

杨福律师将法学理论与案件证据紧密结合,向司法机关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论证。他引用恶意串通的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中的各种不合理之处,使司法机关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三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的观点,判决三被告之间的相关协议无效,为原告清除了450万元债权执行障碍。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杨福律师深厚的法学素养和出色的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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