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从2018年执业至今,先后在多家律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还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付了定金后,按要求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却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手后,先梳理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审理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普洱XX公司独立,没房源也没收款,不该担责;普洱XX公司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
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提出:一是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了章,协议有效,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免责;二是被告没预售证还收钱,不签正式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三是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和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承担。虽然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得到支持,但核心诉求实现了,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1.查看预售许可证: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许可证的房子,购买风险很大。
2.保留证据:签订认购协议和付款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如合同、发票等,万一发生纠纷,这些都是重要证据。
3.了解违约责任:清楚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当对方违约时,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到,在购房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要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只要证据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就能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