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李小龙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现是北京德和衡(合肥)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他服务于安徽合肥地区,主要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服务的客户包括企业负责人等。其工作方式以诉讼为主,凭借专业能力为被告人提供有力辩护。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
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被告人朱XX系上海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2015年至2021年,朱XX在经营公司期间,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其虚开多家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780万余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07万余元,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少人民币90余万元税款。
李小龙律师作为被告人朱XX的辩护人,在案件中,深入分析案情,收集整理相关证据。他注意到被告人朱XX有自首情节,且在案发后至案件审理期间,已补缴国家税款并预缴了罚金款。基于这些情况,李小龙律师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建议对被告人朱XX减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控辩双方的建议,判处被告人朱XX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污染环境罪等案辩护
在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涉及污染环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李XX系临沂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李小龙律师作为被告人李XX的辩护人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代理人,面临诸多复杂问题。案件的争议焦点众多,包括被告人徐XX的行为是否与其他被告人构成共同犯罪、被告人李XX等人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被告人戴和韩在污染环境罪中是否为从犯、被告人李XX是否明知收购的货物系犯罪所得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环境污染损失金额等。
李小龙律师仔细研究案件证据,针对每个争议焦点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在分析被告人李XX是否明知收购货物系犯罪所得时,他从李XX从事该行业的经历、李XX的供述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方面入手,结合法律规定,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在民事赔偿部分,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各项赔偿费用进行细致分析,争取为被告人减轻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李XX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同时,在民事赔偿方面,扣除被告人李XX预缴纳的赔偿款100000元,减轻了被告人的赔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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