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人身侵权 > 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7361人看过
导读: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明星大家都知道,大家都有自己非常喜欢的明星。对于明星的私下生活其实我们都是非常的关心。所以产生了狗仔队,专门偷拍明星的私下生活的然后向公众曝光。那么我们大家都肯定想过一个问题,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呢?

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虽然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公民享有肖像权。但是,公民行使肖像权在某些情况下是受到限制的,不是对任何使用其肖像的行为都可以提起侵权诉讼

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签订肖像权使用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合理使用他人肖像。在一些情况下,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使用公民肖像时,及时未经本人同意,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构成肖像权的侵犯,属于肖像的合理使用。比如,为了新闻报道的需要是可以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但同时该肖像必须是新闻报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为新闻报道服务的,要避免侵犯该肖像权人的隐私权。

肖像权是人身权的一种,是指公民对通过摄影、绘画、雕塑等造型艺术或者其他艺术形式在客观上再现的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

被告拍摄不道德行为在报刊上登载,虽然是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了他人肖像,但并非以营利为目的,而是运用社会舆论工具公开谴责和鞭策那种不道德的行为。因此,它不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在我国,通过报纸、期刊等媒介,以登载其肖像权和姓名的方式,谴责行为人的不道德行为,教育广大群众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也是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单位的职责和权利。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肖像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肖像权消极权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第一千零二十条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其实对于曝光算不算侵犯肖像权的问题我们国家早有规定,对于曝光如果是未经过本人的同意的同时进行牟利的话那么就算侵犯肖像权。但是有的记者曝光之后没有进行牟利而是采取正当的手段进行曝光,这样其实就够不成侵犯肖像权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人身侵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人身侵权最新文章

遇到人身侵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