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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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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5198人看过
导读:1、认罪须在当庭。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3、认罪的内容:1、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2、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当庭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发生后,受害人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检察院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起诉。在法院审理阶段,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经常当庭认罪,法院对这种行为可以考虑从轻处罚。当然,法院要严格按照条件判断是否构成认罪,那么,当庭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当庭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1)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2)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二、当庭认罪的从轻处理幅度是多大?

当庭自愿认罪,是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的表现。能当庭认罪的犯罪人,一般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小;应当在量刑时区别于拒不认罪的犯罪分子;同时,当庭认罪能使法庭选择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保证诉讼公正的前提下,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所以也应当在量刑时鼓励自愿认罪的犯罪分子。综上,对当庭自愿认罪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罚,既有实体法的意义,又有程序法的价值。它对于促使更多的犯罪人积极认罪、悔过自新,以最小的诉讼成本侦破和审判刑事案件,更好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认罪、坦白、自首,是三个性质相同、程度不同的量刑情节。认罪与自首相比,犯罪人没有主动投案的行为,其到案是被动的;与坦白相比,犯罪人供述的是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其供述也是被动的。因此,根据人身危险性的不同,对及时侦破和审判案件的作用不同,《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当庭自愿认罪的从宽幅度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相对于自首的从宽幅度(40%以下)、坦白的从宽幅度(20%以下)都要小。

三、当庭认罪量刑中包括哪些因素?

1、认罪的程度。认罪的程度是确定其从宽比例的首要因素。一般没来说,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和情节的,要好于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的;供述檻相对稳定的,要好于时供时翻的;在侦查、起诉阶段就认罪的,要好于当庭第一认罪的。

2、犯罪的性质和罪行的轻重。一般来说,犯罪的性质越恶劣、罪行越重的,犯罪人能勇于承认犯罪,说明其悔罪态度更为坚定,在认罪程度、悔罪表现相同的情况下,罪行越重,从宽的刑期越多。

综上所述,当庭认罪也表示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良好,法院可以在量刑的时候考虑从轻处罚。当庭认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嫌疑人认罪必须在法庭上、必须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有当庭认罪行为的,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以减少基准刑期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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