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杨X交通肇事罪案
本案由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肖国超律师代理。肖国超律师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士学位,自2021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数百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领域。他还是中国律师协会成员、平顶山市政府律师顾问团成员,秉持“心存至善方能致远”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个案件都问心无愧。
20XX年X月X日X时X分许,杨X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沿省道公路行驶时,与过路行人相撞,造成两人受伤及车辆受损。交警认定杨X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其中一名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该行人符合交通事故致重度颅脑损伤而死亡。
杨X自愿认罪认罚,但辩护律师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一是认为事故责任划分错误,不应认定杨X负全部责任;二是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杨X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存在刑法上的直接因果关系;三是认为杨X案发后积极救助伤者、配合调查,系自首,可从轻处罚。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杨X驾驶车辆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符合交通肇事罪中“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形。且根据诊断证明和鉴定意见,交通事故致被害人重度颅脑损伤是其死亡的直接原因。另外,杨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罪行,不构成自首。
不过,杨X亲属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判处杨X有期徒刑X年,缓刑X年。
案例二:韦某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案
同样是肖国超律师代理的案件。韦某在20XX年X月至X月期间,在某直播平台注册账号,在直播间进行揉X、自X等淫秽表演,吸引观众刷礼物,非法牟利X元。
韦某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其辩护律师提出“韦某的直播行为不应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辩护意见。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通过互联网对外实施淫秽直播,实质上是制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符合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构成。同时,韦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韦某有期徒刑X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对其退缴的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依法没收,下余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法律干货
1.交通肇事方面: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若造成人员伤亡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积极赔偿受害者并取得谅解,在量刑时会有一定的从轻作用。
2.网络直播方面: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以牟利为目的进行淫秽表演属于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被认定,将面临刑事处罚。直播从业者要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结语
这两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法律警钟。无论是在交通出行还是网络活动中,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触碰法律红线。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惊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肖国超律师执业于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川海大厦六楼,大家可在遇到法律难题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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