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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刑事婚姻建工律师罗玉芹:擅长多领域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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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0 · 145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罗玉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22人 执业10年
律所: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2320161128244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687854978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罗玉芹律师??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高级企业合规师、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楚雄州人民监督员,执业8年来,担任数十家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办理数百起诉讼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关系纠纷等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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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罗玉芹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9年。服务方向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法律事务,担任数十家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她办理案件超千起,代表性案件为李XX涉嫌合同诈骗罪案,精准把握罪与非罪边界,抓住黄金辩护期,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捕决定,让当事人快速获释。

教育背景情况

罗玉芹律师本科毕业于大理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专业学习为她日后的律师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她在面对各类法律问题时,能够从专业的法学理论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为当事人提供准确、合理的法律建议。

执业基本信息

罗玉芹自201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282446。她就职于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新龙江广场写字楼12楼该律所。在9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办理了超过一千件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秉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严谨的态度、敏锐的洞察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和业界的认可。

职务与社会任职

罗玉芹在律所担任重要职务,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团队负责人。同时,她还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楚雄州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楚雄州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此外,她还担任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楚雄州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楚雄州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律师行业的专业地位,也表明了她在社会法律事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个人荣誉情况

2023年12月,罗玉芹被中共楚雄州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这是对她在政治思想和职业操守方面的高度肯定。2024年8月,她被省律师协会选拔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派往扎西干X学院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她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专业资质情况

2013年,罗玉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A证,这是律师执业的重要资格凭证。2024年,她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这使她在企业合规领域具备了更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擅长法律领域

罗玉芹擅长刑事、婚姻、建设工程等多个法律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她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在婚姻家庭领域,她能够理解当事人的情感需求,妥善处理各类婚姻纠纷;在建设工程领域,她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能够为建设工程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法律顾问服务

执业9年来,罗玉芹担任了数十家政府、企业的法律顾问。在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时,她协助政府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在为企业服务方面,她为企业提供日常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合规管理等服务,帮助企业预防和解决法律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合同诈骗案例

在李XX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2024年1月上旬,BX、CX欲购买D的房屋,总价320万元。因资金不足,BX与CX向李XX借款100万元支付首付款,D某配合过户至CX名下,过程中BX又向李XX借款27.5万元支付税款。过户完成后,BX、CX将房屋过户给E公司获款220万元,偿还李XX借款后剩余款项留用。后因BX、CX未支付D某尾款,D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法院认为属刑事诈骗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精准把握边界

罗玉芹律师通过会见、初步研判,认为李XX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在案件由民事转刑事、侦查机关已初步倾向有罪的情况下,她紧扣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抗诈骗指控,从根源上推翻有罪推定,为案件的辩护指明了正确方向。

抓住辩护时机

罗玉芹律师针对侦查机关未采纳取保候审申请的情况,将辩护重心转移至审查逮捕阶段。她向侦查机关提交了相关证据取保候审申请书以及李XX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在得知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又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交流沟通案件的定性、证据等问题。最终,承办检察官对法律意见书予以肯定,在李XX被羁押后的第34天,检察院以认定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XX不予批准逮捕,李XX当日获释。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罗玉芹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辩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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