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6日凌晨,饶某经营着姐妹饭店,而他的妻子管理着永x宾馆。当饶某得知罗某可能在宾馆时,情绪瞬间被点燃,他携带着刀匆匆赶去。在宾馆里,他发现罗某躲在卫生间,愤怒之下拔刀刺向罗某的腰腹部,罗某应声倒地,鲜血直流。
一审判决与二审辩护准备
饶某的冲动行为导致罗某小肠穿孔,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十级伤残。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饶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石晓波律师与李学清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梳理案件。他们发现饶某在事后主动让妹妹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家属还垫付了部分医疗费,一审宣判后饶某与被害人达成民事调解并获得书面谅解书。同时,被害人罗某与饶某妻子存在婚外情,对矛盾激化有严重过错,且经XX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评估,饶某适宜社区矫正。
二审辩护与最终结果
在二审中,石晓波和李学清律师围绕核心辩点展开辩护。他们指出本案是婚姻家庭矛盾激化所致,与一般恶性暴力犯罪不同;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应减轻被告人责任;被告人具有自首、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定罪,但撤销原判量刑,改判饶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石晓波律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民商法与侵权责任X理论基础。在本案中,他与李学清律师密切协作,精细化落实赔偿、沟通等工作,为饶某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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