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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达到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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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04 · 1215人看过
导读: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同时,请求方需为无过错方,且该损害赔偿应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协议离婚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需达到什么要求

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件痛苦且复杂的事情。在婚姻关系里,要是一方存在过错,给另一方造成了伤害,那么无过错方是有权利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不过,并不是随便就能提出这个赔偿的,得满足一定的要求才行。到底要达到哪些要求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违法行为是前提

要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对方得有违法行为。这里的违法行为主要指《民法典》规定的几种情形,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比如,张三和李四是夫妻,张三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重婚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李四就有了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一个重要前提。

二、存在损害事实

有了违法行为还不够,还得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很好理解,比如因为对方的家庭暴力行为,导致自己身体受伤,去医院治疗花费了不少费用,这就是物质损害。精神损害就比较抽象了,像因为对方的出轨行为,让自己遭受巨大的精神打击,长期处于痛苦、焦虑的状态。还是拿张三和李四的例子来说,李四因为张三的重婚行为,精神上受到极大的伤害,整日郁郁寡欢,这就是精神损害的体现。

三、因果关系得明确

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得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是由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损害事实和对方的违法行为没有直接关联,那就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比如,王五和赵六是夫妻,赵六在外面和别人有不正当关系,但王五的身体疾病是因为自身的遗传因素导致的,和赵六的出轨行为没有因果关系,那么王五就不能因为自己的身体疾病要求赵六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四、过错方有主观过错

过错方实施违法行为时得有主观过错。主观过错包括故意和重大过失。故意就是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对方造成伤害,还去实施。重大过失就是本应该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孙七在婚姻中故意对妻子周八实施家庭暴力,他明知这种行为会伤害到周八,还这么做,这就是故意的主观过错。

五、离婚为必要条件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为前提。如果不离婚,单纯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也就是说,只有在离婚诉讼中或者离婚后,才能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比如,刘九和陈十是夫妻,刘九发现陈十有出轨行为,但两人没有离婚,刘九单独要求陈十进行损害赔偿,法院通常不会受理。只有两人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刘九才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离婚损害赔偿问题解决之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是否合理、赔偿金额的执行等后续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让双方陷入无休止的纠纷中。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答疑解惑,让你在离婚这件事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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