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少人在婚姻走到尽头时,会选择离婚。现在离婚有个离婚冷静期,这让很多人心里犯嘀咕,过了离婚冷静期,到底多久能完成离婚办理呢?毕竟大家都想早点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婚姻,开启新的生活。而且很多人对离婚冷静期后的流程不太清楚,生怕中间出什么岔子,导致离婚办不下来。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过了离婚冷静期后,完成离婚办理的相关事宜。
一、离婚冷静期后的时间规定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过了离婚冷静期,有三十天的时间可以去办理离婚手续。比如小张和小李申请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他们需要在三十天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没去,那之前的离婚申请就白搭了,得重新申请。
二、办理离婚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些材料。首先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证明身份的基本材料。其次是本人的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还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里面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例如小王和小赵离婚,他们就准备好这些材料,顺利去办理了离婚手续。
三、办理离婚的流程步骤
1.申请:双方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发现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比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明确约定,婚姻登记机关会要求当事人重新协商并修改协议书。要是双方在冷静期后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那也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比如一方突然反悔不想离婚了,或者因为突发情况不能按时去办理,都会导致离婚办理无法正常进行。
完成离婚办理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财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理,子女抚养权的具体执行问题,以及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该怎么办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续事宜的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