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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2-19 12:41:32 浏览:7725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最新政策,宁波高温补贴2017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包括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工作人员、钢铁厂工人、锅炉工)每人每月可以获得225元高温津贴;非高温工作人员标准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则为每人每月145元。
宁波市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

又要到了一年一度的盛夏时节,每年的夏天,即使在空调房里,吃着冰棍,任然解不了那一份酷热。每到高温时对于很多工种的工人都是很大的挑战,国家也规定了高温假和高温补贴,那么,如果你在宁波工作,您能够拿到多少高温补贴?宁波市高温补贴标准是什么?小编在这里向大家介绍。

高温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宁波高温补贴怎么发?   

连发4个月(6月、7月、8月、9月),以现金形式按月发。只要企业在6月至9月间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人员,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就应发放当月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最高每月可领225元。按照宁波公布的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人员(包括高温下露天作业的工作人员、钢铁厂工人、锅炉工),每人每月225元;

非高温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80元;

一般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饮料等防暑物资能算高温补贴吗?   

不能替代。发放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是用工单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之一。但是要注意了,防暑物资并不属于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企业不发高温补贴怎么办?   

没拿到、没拿全,都可打12333举报。   

用人单位如果不依法支付高温补贴,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由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依法维护劳动报酬权益。咨询电话为12333;投诉热线为96309。

高温补贴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工作所发放的津贴,是每个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利益,是国家对广大人民的关怀,如果遇到没有高温补贴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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