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涉劳动纠纷领域的专业新秀
王俊杰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领域,承办案件百余件。此次代理新XX某轻工公司劳动争议案,展现出他在劳动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复杂的劳动争议纠纷
2022年3月7日,黄X入职轻工公司担任生产组长,双方签订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了薪资结构和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内容。2024年7月3日,黄X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仲裁,要求轻工公司支付多项费用。仲裁委驳回其全部请求后,黄X向一审法院起诉。
一审判决引双方不满
一审判决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轻工公司需支付部分费用,驳回黄X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的关键攻防
二审中,王俊杰律师代理轻工公司进行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于田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黄X每月工资包含固定加班费,且提成工资高于其主张的加班费总和,黄X未能证明额外加班。最终,法院认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应依合同约定,提成工资已具加班对价性质,驳回黄X16万余元加班费诉求。但轻工公司关于品质扣款的上诉因未提供损失证据被驳回,社保承诺无效,经济补偿维持原判。
此次案件,王俊杰律师助力轻工公司成功驳回员工高额加班费诉求,为企业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提醒企业要完善损失核算与留痕机制,认识到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无法通过协议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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