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信息
李熙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经验,现任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担任执行主任律师一职,服务地区为云南普洱。其客户类型包括有购房需求的个人等。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系统的法学知识和多元的实务经验,在解决各类纠纷中展现出较强的法律处理能力。
处理购房合同纠纷
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为购房者(原告)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下,与原告签订认购协议,收取定金和首付款后却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且拒不退还已付款项,同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自身不应承担责任。
李熙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等关键证据,以证实原告按约履行义务及被告违约事实。在案件审理时,针对被告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且未收款不应担责,以及普洱XX公司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的抗辩意见,李熙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代理意见。指出认购协议对二被告均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签订协议并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且原告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损失应获支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原告的核心诉求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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