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辩护,获判缓刑,守护成长未来
本案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田百川律师代理。田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和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经验十分丰富。
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发生口角,相约打架。沈XX邀约马XX等人,沈XX邀约杨XX、被告人罗XX等人。双方聚集后,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因看到对方有人带刀,部分人离开。3时许,杨XX、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杨XX报警后,民警查获沈XX。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但他系从犯、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适用缓刑。田律师为罗XX辩护,指出他作案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主观恶性小;是从犯,应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处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从轻辩护,获判缓刑,助力回归社会
还是田百川律师代理的案件。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多次在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时,他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赵XX构成盗窃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田律师为赵XX辩护,提出他是未成年人,主观恶性小;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最后一次盗窃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律干货
1.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犯罪后依法会从轻或减轻处罚。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教育,避免孩子走上歧途。
2.自首与坦白: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属于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属于坦白。这两种情况都可以从轻处罚。
3.积极赔偿与谅解: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处罚。
结语
这两起案例告诉我们,未成年人犯罪后并非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挽救。希望家长们能重视孩子的成长教育,让他们知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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