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辩护,获判缓刑,守护成长未来
本案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田百川律师代理。田律师从2021年执业至今,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和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是丽江市古城区第五届政协委员。从业以来,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
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沈XX邀约马XX等人,沈XX邀约杨XX、被告人罗XX等人。双方人员聚集后,杨XX等人挑衅,沈XX再次邀约人员返回。3时许,杨XX、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接受调查。
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适用缓刑。
田律师提出辩护意见:罗XX作案时是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未成熟,主观恶性小;系从犯,应从轻处罚;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从轻辩护,获判缓刑,助力回归社会
同样是田百川律师代理的案件。2023年8、9月期间,被告人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2023年9月14日,赵XX在盗窃时被小区保安发现并控制。
公诉机关查明,赵XX销赃所得约5690元,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可根据退赃等情况调整量刑或适用缓刑。
赵XX高中就读期间因学习压力大、与家庭沟通不畅出现抑郁症状,案发时处于治疗期。案发后,其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田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赵XX作案时是未成年人,主观恶性小;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态度良好;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最后一次盗窃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律干货
1.重视法定情节: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会有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家长和孩子要清楚这一点,积极配合司法机关,争取从轻处理。
2.主动认罪悔罪:像案例中的被告人,主动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这些都能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3.关注心理健康: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家长和学校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到,法律在惩治犯罪的同时,也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大家能从案例中吸取教训,让未成年人知法守法。本案由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田百川律师代理,田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律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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