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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有毒减肥药获刑?看律师如何助力被告争取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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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587人看过
导读:最近,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热点。在市场上,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利益,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品,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今天要给大家分享两个真实案例,看看在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中,律师是如何为被告人辩护,争取有利判决的。

案例一

本案由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李宏瑞律师代理。李宏瑞律师是该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超100起。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与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承办多起省内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尤其擅长故意伤害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的精准辩护,曾实现二审改判无罪的典型辩护成果。

202X年X月,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服用后可能引发不良反应,仍以260元的价格向他人出售30片,获利260元。经检测,涉案减肥药片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某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

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目标是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他全面查阅卷宗,梳理出对被告人有利的情节。制定辩护策略时,从多方面入手:一是强调犯罪情节轻微,销售金额和获利少,药品未大量流入社会;二是突出法定从宽情节,被告人坦白且认罪认罚;三是考量酌定从轻情节,初犯偶犯,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四是论证缓刑适用可行性。

庭审中,李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发表辩护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已缴纳),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销售相关活动。

案例二

同样是李宏瑞律师代理的案件。被告人某某明知所购“减肥压缩糖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毒、有害成分,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及网络平台对外销售。他共购进6000粒,累计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经检测,涉案产品含有西XX成分。检察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提起公诉

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查阅关键证据,把握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多项对被告人有利的从宽处罚情节,制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包括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积极上交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同意矫正监管等。

庭审中,李律师围绕辩护要点发表意见,强调被告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法院经审理,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已缴纳),没收违法所得,处置涉案产品。

法律干货

1.积极认罪悔罪:在涉嫌犯罪时,主动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这些都能体现悔罪态度,可能获得从轻处罚。

2.初犯偶犯优势:如果是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在量刑时会被考量。

3.争取社区矫正:若所在社区司法机关同意进行矫正监管,具备适用缓刑的社区矫正条件,对争取缓刑很有帮助。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涉嫌犯罪,也可以通过合法合理的辩护争取有利结果。在法律面前,每个人都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遇到法律问题时,要积极寻求专业帮助。李宏瑞律师,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律所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金融广场A4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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