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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后公司成立并履约,被起诉付租金,法院为何判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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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30 · 1738人看过
导读:最近,一位朋友咨询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的问题。他担心自己签了合同,后续公司接手经营,万一出问题会不会还得自己担责。其实,这类情况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今天就来分享周耀东律师代理的一个类似真实案例,看看遇到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

案例讲解

本案由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周耀东律师代理。周耀东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是学术型硕士。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在民商事合同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47余件,擅长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离婚侵权责任等案件。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打算用这个商铺设立儿童乐园。在合同签订前,A就支付了意向金,之后他的合作方D支付了装修押金和租金。到了2020年3月,A和D一起设立了C公司,并且开始实际经营这个儿童乐园。从那以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以及和B公司的沟通对接等事情,都是由C公司在做。

然而到了2021年10月,因为C公司没有足额支付租金,B公司就把A告上了法庭,要求A支付欠租240,610元以及相应的利息。

周耀东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抓住了几个关键的争议点。首先,他指出A是为了设立C公司才以发起人身份签的合同,C公司成立后一直在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也知道并且接受了这种情况。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该由C公司来承担,所以A并不是适格的被告。其次,对于欠租金额,律师主张要扣除已经支付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5万元设备抵债款,而且B公司没有履行维修义务,像房屋漏水这种情况影响了C公司的经营,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减免部分租金。最后,关于资金占用利息,律师强调疫情属于不可抗力,C公司的经营受到了严重影响,不是恶意违约,不应该承担高额利息,而且B公司主张的LPR四倍利息也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周耀东律师围绕这些争议点充分地举证、质证,并且发表了代理意见。经过庭审以及庭后和法官、对方代理律师的沟通,B公司意识到A确实不是适格的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了对A的起诉,这个案件以撤诉结案。

法律干货

明确合同主体:在为设立公司而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明确合同责任最终由谁承担。如果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责任一般由公司承担。

保留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各种付款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这些证据在发生纠纷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合理主张权益:遇到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的违约情况,要合理主张减免责任,并且要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合同纠纷时,只要找准法律依据,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周耀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周耀东律师执业于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西区215室,在民商事、合同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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