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承办案件逾200余件,尤其擅长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此次他接手张某某重大劳动责任事故案,凭借专业能力和智慧,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有力维护。
案件背景梳理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XX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青岛XX公司6号井是超范围开采的非法矿井,安全生产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张XX与XX公司签订合同承包6号井采掘施工,后多次转包。20XX年X月,因违规开采发生重大事故,致两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8万元。
辩护策略实施
朱建波律师与另一位辩护人一同为张XX进行辩护,提出无罪辩护意见,但未被法院采纳。不过,朱建波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解释,提出本案造成二人死亡的结果不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辩护意见,最终被法院予以采纳。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张XX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但不属于情节特别恶劣,应在三年以下从重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朱建波律师在此次辩护中,虽无罪辩护未成功,但成功打掉“情节特别恶劣”情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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