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包租公司跑路,房东维权遇困境
原告唐XX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该公司自2019年12月24日起就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不仅如此,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XX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难题。
深入调查,揪出出资瑕疵股东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这个“空壳”公司。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
调整策略,追加股东担责
郭寿瑶律师敏锐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在庭审中,律师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精准核算,最大化权益获胜诉
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各项损失,包括租金、物业费等。针对被告逾期付款行为,主张合理合规的逾期利息。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公司构成违约,股东因未实缴出资且无法证明财产独立,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不仅要支付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股东黄XX、邱XX还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成功为房东挽回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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